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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光所ARP所级系统(一期)实施工作通过验收

    6月25日,依据《ARP项目所级系统(一期)实施工作验收规范》相关标准,由中科院ARP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的验收专家组对南京天光所ARP所级系统(一期)实施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
    验收组专家认真听取了南京天光所关于ARP所级系统实施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演示和提问的方式对综合财务、人事、薪酬、固定资产、电子政务、科研项目、IT运维的实施、应用及人员操作情况进行了逐一考核,检查了ARP相关管理制度文档,实地考察了ARP所级系统的运维环境和网络机房状况。
    验收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认为:南京天光所领导对ARP系统实施工作十分重视,所级系统的实施工作得到有力的推进,各实施节点的任务顺利完成;ARP所级系统各模块均按要求开始实际应用,系统数据基本做到完整、准确并与业务工作同步,用户操作比较熟练;系统运行环境符合院的统一要求,具有清晰的系统权限控制和系统维护流程,服务器配置满足系统运行与安全要求,IT人员具备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的能力;院所数据畅通,已顺利完成IRC数据抽取,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了院所公文交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规范的所级系统各模块和IT运维与安全保障的管理制度与流程。
验收专家组经评议认为:南京天光所ARP所级系统实施工作符合验收规范,达到了正式运行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待上报院ARP项目指导小组批准后,可投入正式运行。
    验收专家组希望南京天光所今后继续加强对系统的理解和应用深度,并及时改进、完善部分环节的工作。
    南京天光所栗效东常务副所长代表研究所对验收专家组和ARP所级系统全体实施人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希望继续得到院ARP办公室、核心团队及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注,并表示,南京天光所将一如既往的做好ARP所级系统今后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