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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合作局开展2018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全体科研人员: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院国际化推进战略,鼓励和加强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切实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际伙伴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院国际合作局现拟启动2018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通过ARP报送,不接受纸质件。项目申报指南具体信息如下: 

  一、定位 

  以“种子”基金的形式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含港澳台地区)围绕具体科学问题开展以我为主的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催生重大科技成果。 

  二、支持重点 

  围绕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整体要求,配合我院年度国际合作重点工作,优先支持以下项目申请: 

  1、围绕高层共识、战略论坛和前沿研讨会成果,推进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科技合作(见附表)。 

  2、依托我院境外科教机构平台、国际人才计划资助的科学家,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研究。 

  3、围绕我院“十三五”规划部署的重点突破、培育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研发需求,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的国际合作研究。 

  三、资助力度 

  项目资助期3年,总资助额度100万元左右,每年支持30-40项。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经研究所同意推荐后方可申请。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院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院国际合作项目; 

  3、合作方之间已有明确的合作意向,且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一定的合作成果; 

  4、各单位对本单位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可推荐最多2个项目报院。与港澳台地区合作项目不限上报数量。    

  五、ARP申报注意事项 

  1、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需由项目申请人登陆ARP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对外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所有页签页面内容,“项目类别”栏中选择“对外合作重点项目”。项目实施时间:201811日至20201231日。 

  2、“研究内容”页签请根据附件2所列提纲在线下填写完成,并整体复制替换掉ARP上的“研究内容”页签内容。 

  3、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上传附件后,申请人务必点击打印预览页签对系统生成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及格式进行确认,该报表将作为基本材料提交专家评审(未点击打印预览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将不会被导出)。 

  4、附件材料须通过系统上传后,随项目申请一同提交,若有图片材料附件,需存入Word文档并加注图片说明后上传。附件材料整体内容不得超过3Mb,包括: 

  a.与合作方签署的有效的项目合作意向书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b.项目申报所需的其他附件材料(论文、获奖证明等)。 

  六、所内申报时间节点  

  1、因每个单位可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故请申请人于325日前,把以下基本信息报给科技处供所内遴选,包括:项目名称、研究领域、负责人姓名、预算金额及其他资助情况、合作国别、项目概况(300字以内);  

  242日前:完成ARP项目上报    

  附院通知链接如下:http://www.bic.cas.cn/tcdtz/201703/t20170306_4592434.html    

  联系人:林素  电话:85482293  Emailslin@niaot.ac.cn   

  附件:  1. 2018年度对外合作重点项目重点资助国别及领域 

        2. 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科技处     

                                        201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