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处

  主要职责:承担学位委员会会务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制度制定,职工招录,岗位聘用,薪酬社保,职工考评,人才项目申报与管理,干部管理、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统计,继续教育、博士后,公派留学等工作;负责导师队伍建设,负责研究生招生、学籍、培养、学位和就业派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推优、联合培养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处长:李邦明
  联系电话:025-85482299  邮箱:bmli@niaot.ac.cn